近日,湖北武漢一名雙手明顯殘疾的男子乘坐地鐵時,被要求出示殘疾證才能享受無障礙通行,引發(fā)網友熱議。網友們普遍認為地鐵太過教條主義,缺乏人性溫度。地鐵方面回應稱,現(xiàn)有的規(guī)定是必須出示相關證件核驗后才能享無障礙通行,會反饋到相應執(zhí)管部門進一步考慮可行性。隨后,武漢地鐵官方微博就此事道歉,表示工作人員現(xiàn)場處置問題不周,未能妥善保障殘障人士出行權益。
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,我們時常會遇到各種制定得有些死板的規(guī)定,這并不能單純地用“形式主義”“官僚主義”來概括。以此次事件為例,倘若把分辨是否是殘疾人員的責任交給工作人員,那么對那些確實殘疾,卻因為部位不夠直觀,外表無法一眼看出來的人并不公平。因此,地鐵方制定了一視同仁要求出示證件的規(guī)定,是有一定合理性的,有助于維護公平和秩序,也能更方便統(tǒng)一管理和避免糾紛。
然而在遇到特殊情況時,比如對于已經明顯肉眼可見肢體殘缺的人士,本來攜帶證件就不方便,依然需要出示證件來“證明自己殘疾”,正常有同理心的人都會覺得不合情也不合理。規(guī)定必須要遵守,但可以更有溫度,也更應該人性化,目前的規(guī)定只要求“一視同仁”,卻并沒有說明“例外”時應該如何處置。在這次事件中,陷入兩難的地鐵工作人員只能提出自己出錢幫殘疾男子買票的建議,這并不是她本身沒有人情味,而是沒有規(guī)章制度的“撐腰”,讓基層人員在遇到特殊情況時,不敢越雷池半步,只能選擇“機械執(zhí)行”這種讓自身責任最小化的舉措。
規(guī)章制度不可能一開始就十全十美,在實際執(zhí)行中遇到問題并不可怕,遇到問題后,除了道歉,更應該及時查漏補缺,逐步形成一套日趨圓滿的機制、經驗和做法?;鶎拥囊?guī)章制度需要完善,這樣才能讓工作人員能夠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操作,讓規(guī)定執(zhí)行起來更有“溫度”。(寧實平)
(作者:寧實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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