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寧今年一季度購房補貼政策發(fā)布
個人購買首套、二套新房最高補貼萬元,車位最高補貼千元
南寧云—南寧晚報訊(記者 凌劍伊)昨日,記者從南寧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獲悉,南寧市發(fā)布實施2024年一季度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車位補貼通知(以下簡稱通知)。通知指出,購買首套、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,購買新建商品房車位按每套1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。申請時間為2月18日至4月5日,逾期視為自愿放棄。
根據通知,購買范圍主要包括:購買南寧中心城區(qū)的首套、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車位(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車位),中心城區(qū)具體范圍為興寧區(qū)、江南區(qū)、青秀區(qū)、西鄉(xiāng)塘區(qū)、邕寧區(qū)、良慶區(qū)、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、五象新區(qū)(經開區(qū))。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車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、合同登記備案時間和契稅完稅憑證時間均需在202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(含當日)期間。
通知特別明確補貼標準:購買首套、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,購買新建商品房車位按每套1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。如已繳納契稅金額未超以上上限金額,則按實際已繳納契稅金額予以財政補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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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套數如何認定?
通知指出,核查中心城區(qū)范圍內個人名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(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登記不計入套數)以及個人名下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信息。在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(含當日)期間購買兩套(含兩套)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,按購房時間(合同簽訂時間)先后順序申請首套或者二套房的購房補貼。購買危舊房改住房、限價普通商品住房、經濟適用住房、安置房、人才房、市場運作房和集資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場化商品房車位,不在補貼范圍內。
需要注意的是,2024年1月1日前已辦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備案,購房人在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(含當日)期間注銷合同備案,并以原購房人名義再辦理該套房合同備案的,不在補貼范圍內。領取財政補貼后,發(fā)生注銷合同備案的情形,需先退回補貼款,再辦理合同備案注銷。按照從優(yōu)不重復原則,享受本次補貼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時享受市本級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、應屆高校畢業(yè)生購房補貼。
特別提醒,個人先繳納契稅(契稅線上繳納方式:廣西稅務App),在補貼申請審核通過后,依審核通過時間,按批次有序發(fā)放補貼資金。
購房人如何申請補貼?
申請人:補貼申請人為實際購買人(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購買人為準)。
申請時間:2月18日至4月5日
申請途徑:南寧住建微信公眾號—智慧住建。
申請材料:
1.申請人身份證;
2.申請人本人的銀行儲蓄卡(Ⅰ類)或存折;
3.契稅完稅憑證。
編輯:韋瑋
責任編輯:羅寧
值班編審:黃登
(作者:凌劍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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